问:你校办学满意度如何?
答: 我校是湖北省教育厅直属普通高校,办学二十年来始终把“执教为民”放在办学首位,多次获得教育部、省、市颁发的荣誉证书。 2001 年 12 月,被世界贸易组织中国 WTO 研究中心确定为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 2003 年元月,率先通过 ISO9001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我校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立校、信誉兴校”的办学方针,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鄂社调函【 2005 】 5 号文湖北省统计局信息中心调查资料,长江职业学院在师资力量、教学水平、教学方式、师生互动性和教学效果诸方面的综合满意度为 86.67 %。
问:你校招生计划是什么性质?国家是否承认学历?
答: 长江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教发 [1999]109 号文件)批准建立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属于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新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办网上远程录取,学生学籍统一电子注册上网。学校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颁发的学历文凭可在教育部网上查询,国家承认学历。学校的国家标准代码为 10956 。
问:你校在规范招生工作方面有什么措施?
答: 我校在湖北省率先通过 ISO9001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范招生是其重要考核指标。 2006 年的招生工作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信息公开、严格管理、优化服务、加强监督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从制度和机制上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投诉电话: 027-87429450 , 87462722 , 87427764 。
问:你校在湖北的招生代码是多少?录取规则怎样?
答: 长江职业学院在湖北省的招生院校代码为“ 8410 ”,湖北省高职高专院校今年继续实行计划招生,考生就读我校须在志愿栏填写我校校名及代码。我校 2006 年制定的招生章程,由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向社会公布,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新生。
问:你校 2006 年艺术专业招生有什么规定?
答: 我校 2006 年艺术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已向社会公布。 2006 年基础课联考达到湖北省专科合格分数线的湖北艺术考生,均可在提前批填报我校艺术专业志愿(招生代码为 8410 )。 2006 年我校在外省未组织艺术专业测试,我校认可各省组织的艺术专业联考合格成绩和其他院校艺术专业合格证,外省考生在所在省艺术专业合格者,均可填报我院艺术专业志愿。
问:录取新生的专业怎样确定?
答: 原则上尊重学生的专业志愿。新生入学时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在同科类中调整一次专业;涉外事务管理、旅游管理专业须满足专业特定条件才可调入(见学校网站公布的专业体检标准)。
问:你校招生类别有哪些?招收中职生吗?
答: 共有五个类别。 1 、普通计划招生。由湖北省和教育部下达我校面向全国普通专科招生计划,我校按下达招生计划的省(市、自治区)招办统一划定的分数线和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新生。在湖北除招收普高考生外,也招收参加统考的中职生。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将户口迁入我校。 2 、成人计划招生。学生参加十月份全国成人高考,由省招办统一划线录取。 3 、国际学院招生。国际学院是经湖北省政府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具有独立学历教育资格,实行“ 3+1 ”英中双语教学,在本院学习三年,英语达到加方要求,颁发加拿大北大西洋学院专科文凭。在加拿大续学一年,颁发加拿大本科文凭及学士学位。 4 、普通中专招生。凡湖北省初中毕业生均可直接到我校招办报读中专。学生入学后,参加教育厅统考合格,可取得五年制大专学籍。毕业考试合格,发大专文凭。我校普通中专省定招生学校代码为“ 4089 ”。 5 、自考助学本科班。凡高中毕业或具有相应学历者均可报考我校自考助学班,参加国家考试取得本科学历。
问:你校专升本有哪些途径?
答: 专升本有三种途径。 1 、按湖北省教育厅的规定参加专升本统一考试,优秀者升入普通本科高校学习。 2 、大学时在本校套读相应或相近专业的自考助学班,毕业时可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和自考本科毕业证; 3 、参加成人教育考试,套读成人本科,毕业时可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和成人本科毕业证。
问:你校对成绩优秀的新生有何奖励和优待政策?
答: 为鼓励品学兼优的考生报考我校,学校决定对 2006 年度高考统招到校的新生,分以下几种情况给予奖励(同一新生不重复奖励,奖励额度就高不就低):
一、凡高中阶段获地区以上(含地区)级别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获教育系统举办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级别学科或知识竞赛一、二、三等奖者,报考我校第一志愿并被我校录取的新生,一次性奖励 800 元。
二、 2006 年高考成绩排在我校录取到校新生前列的,分下列几种情况给予奖励:
1 、 2006 年参加湖北省普通高考,填报我校第一志愿被录取到校的新生,总分排在同科类前列的给予奖励:( 1 )文、理科类第一名,各奖励 3000 元,第 2 ~ 3 名各奖励 2000 元,第 4 ~ 5 名各奖励 1000 元;( 2 )艺术类新生按文化和专业综合成绩考核第一名、中职类新生总成绩第一名,各奖励 3000 元,第 2 名各奖励 2000 元,第 3 名各奖励 1000 元。
2 、湖北省考生未填报我校第一志愿,达到第一次公布的文、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分数线而被录取到校者,奖励 1000 元。
问:你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 毕业生就业是衡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我校将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全校的龙头工作,校、院、系层层配备专班,将岗位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层层负责制。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与全国各地有广泛的就业联络网,为毕业生提供充分就业岗位。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后,学校即按政策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我校部分专业学生在 大三上学期即被提前预定一空。